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基本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就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价低一些,补贴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镇就不必发住房补贴了。
2、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3、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