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工程竣工的处理需依据工程验收结果而定。若工程验收合格,承包人可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获得折价补偿。若工程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修复后验收合格,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法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价款折价补偿,但发包人应返还已完成工程的合理成本。同时,双方需按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如无资质承揽工程等,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承包人应确保工程质量,若工程不合格及时修复,避免承担不利后果。
2.发包人在合同签订时应审查承包人资质,降低合同无效风险。
3.双方在合作中明确各自责任,避免纠纷发生,出现问题按法律规定和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