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行政类专题 > 行政复议专题 > 行政复议请求书留置送达条件,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复议请求书留置送达条件,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1、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2、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3、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4、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