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扰民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制造噪音严重干扰别人的正常生活,报警以后公安机关应当对制造噪音的违法行为人进行警告,警告后仍然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到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于人生活居住的需要,每天半夜都制造噪音,已经超过能够隐忍的范围,所以及时寻求对策解决才行,对此解决方法有:
1、可以与邻居进行协商,争取妥善解决双方纠纷。
2、协商不成,可要求物业协调解决,合理借助物业的力量。
噪音问题的投诉部门
1、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噪音,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笛;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响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或在晚间休息时段进行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
2、环保部门。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工业、行业噪音。比如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
3、城管部门。城管部门对于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具有监管的职责。
4、法院起诉。在恶意扰邻或者虽非恶意但被扰者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相邻权,即住户在行驶自己物权时不能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如果影响到了,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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