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
购房,一方用
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如果房子在自己名下,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处理后再按
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
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房子在双方或对方名下,那个人财产出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整个房子按
共同财产处理。
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怎么办
婚后买的房子在
离婚时的分配可以协商处理,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人
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
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
当事人的申请拍
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四)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
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
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五)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六)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