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子女抚养费计算需综合考量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者,抚养费通常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上限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若存在子女长期患重大疾病或残疾等特殊情况,抚养费比例可适当调整。
2.抚养费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若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
3.解决措施和建议:父母双方在确定抚养费时应充分沟通,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若对抚养费数额有争议,可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子女费用支出凭证等证据。在给付过程中,应按时足额支付,若因经济状况变化等原因需调整抚养费,可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