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脑血栓
犯罪嫌疑人不适宜
羁押。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应当进行健康和体表检查,并予以记录。对于不适宜
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的方式。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