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时应积极参与法院调解,若想和好可在调解中表达意愿争取调解和好;若确定要离婚,可在调解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达成调解离婚。
(二)若调解不成进入审理阶段,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以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三)一审判决后,若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要注意在十五日内决定是否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