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无财产时不能直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
(1)若法定代表人同时是公司股东,且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追加该法定代表人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此时可执行其个人财产。
(2)若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申请执行其个人财产。
(3)若法院已作出生效法律文书,明确法定代表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义务,债权人可依据该文书申请执行其个人财产。
提醒:
债权人在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应先核实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情形,再依法申请追加或执行,避免盲目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