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拦行为不一定构成
犯罪中止,根据法律规定,在
犯罪过程中,要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才成立犯罪中止,如果有阻拦行为,但是仍发生了损害后果,这不成立犯罪中止,而是
犯罪既遂。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
减轻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
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