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起诉离婚应对策略
当被起诉离婚时,若不想离婚,可收集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如共同生活的照片、聊天记录等,在法庭上向法官展示。若同意离婚,则需关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问题。对于子女抚养,可提供自身有利于抚养子女的条件证明,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财产分割方面,要明确共同财产范围,提供相关财产凭证。债务承担需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二)再次起诉相关
若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被告需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