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债务人已经用手机将债务人的号码拉入黑名单的情形,是无法以打电话方式让债务人接电话的,如果债务人拒绝协商的,作为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
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