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由公司自身以全部财产承担,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变更不会改变公司债权债务的归属,因此起诉前对方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不影响该公司作为诉讼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2)若对方公司存在恶意变更行为以逃避债务,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变更行为发生在债务履行期限临近时、变更后公司资产明显减少、原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在变更后转移公司资产等,用于向法院主张该变更行为无效或可撤销。
(3)在诉讼过程中,可将原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确保胜诉后的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提醒:
即使对方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仍可正常起诉该公司主张权利;若怀疑对方存在恶意变更逃避债务的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进行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