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可根据不同情况解决。
当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以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抢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理由,向商标局提异议申请。得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在先使用该商标且商标有一定影响力的证据,比如使用商标的商品照片、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以阻止抢注商标获得注册。
要是抢注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其无效。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能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请求。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此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抢注人恶意以及自己对该商标有合法权益。
如果商标抢注给自己造成了实际损失,可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抢注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要保证证据真实、合法且有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