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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约定不当得利管辖

法律分析
不可以约定不当得利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一般情形下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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