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与单位在从事放贷业务时,需确保经过监管部门批准,且在经营范围之内进行。若要开展放贷业务,应提前向相关监管部门咨询并申请合法的经营许可。
(二)严格控制放贷次数,避免在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达到10次以上。
(三)密切关注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放贷对象数量。个人放贷数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单位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不超过80万元,单位不超过400万元;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不超过50人,单位不超过150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