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上诉要列明当事人的,则应当在上诉状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和第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名字、性别、出生年月等。
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则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需要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具体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2、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