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
保释就是取保候审,是指在
刑事诉讼中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
犯罪嫌疑人、
刑事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
保证随传随到的
强制措施,已经
判刑的不再适用取保候审,如果在服刑改造中附合法定条件的可
减刑。
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