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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是公公的,可以写儿媳妇的名字吗

1、 可以的。
2、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房子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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