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可以依法提讼,请求子女履行
赡养义务。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扶助的义务。
2、《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
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照料。
赡养协议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一、经济上3个子女是平等分摊,还是依据各自的经济状况
出资?需协商确定,
赡养费以使两位老人在经济生活上有保障为准;
二、生活上照料,视老年人身体状况而定,如果身体多病不能自理,是轮流照顾,还是雇请保姆?或一方照料,其他两方多出钱等方式,可以视各自条件而定;
三、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最喜欢子女经常带着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回家看看,即使在外地回不来,也要经常给父母打个电话问候。这些都可以写进赡养协议中去。
赡养协议的内容一定要经老人同意,否则协议不生效。赡养协议只要是老年人及其子女
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对其他方没有
胁迫,就具有
法律效力,不公证也受法律保护,但公证优于自书。如果一方违反赡养协议,可协商解决或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不成,老年人有权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