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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期间转移财产的构成拒执罪的吗

拒执罪的意思就是法院判决有义务履行的义务同时也有能力进行履行拒不履行的情况就是构成拒执罪,在很多的案例当中都是涉及到恶意的财产转移。恶意的财产转移是指隐藏,转移毁坏在成法院不能够执行的是属于恶意财产转移行为,恶意的财产转移是构成拒执罪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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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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