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车且登记在出资人名下,车辆为出资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决;购车有部分贷款且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需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前个人财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用婚前个人财产购车只是财产形态变化,所有权性质不变。所以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车辆,仍是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相当于出资方把车辆部分份额赠与对方,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有部分贷款且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付出和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姻财产分割上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