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
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据“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协商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
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
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3).实施
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