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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个人财产入股获得的股权,离婚时归持股方所有,但婚姻存续期间该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婚后用共同财产入股的股权,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结合公司股东意见处理:多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持股方的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多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购买的,分割转让所得款项;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2025-12-28 08: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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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离婚时夫妻入股钱款的分割需根据股权取得的出资来源及具体情况区别处理。
法律解析:
若股权是夫妻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取得,股权归该方所有,但婚后该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收益部分应当进行分割。若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入股取得的股权,则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会按以下情形处理: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二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三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如果您在离婚时遇到股权分割的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2025-12-28 07:1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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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入股钱款的分割需结合股权取得的资金来源及具体情形区别处理,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1.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股权分割。若股权由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该股权本身归出资方所有,但婚后因该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收益部分应予以分割。
2.婚后共同财产出资的股权分割。若股权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入股获得,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法院可对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2025-12-28 06:4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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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股权由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取得,该股权归出资方个人所有,但婚后因该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收益部分应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2)若股权由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入股取得,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股权;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处理: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非股东一方,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非股东一方可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对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一方可成为公司股东。
提醒:
离婚时股权分割需注意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细节问题,不同情形下处理方式差异较大,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具体分割方案。
2025-12-28 05:2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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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股权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取得,股权归该方所有,但婚后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割收益部分。
(二)若股权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入股取得,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会按以下情形处理: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给股东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的,法院可对转让所得财产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5-12-28 04:17: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