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均可承租公有住房,优先进行协商,确定由一方承租,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协商时要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双方住房情况等因素。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承租。
(三)在判断可承租情况时,要注意婚前一方承租且婚姻持续5年以上、婚前一方承租本单位房且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等情形。
(四)确定承租权后,若双方经济条件差异大,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应给予经济困难方更多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