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一审阶段,当事人要做好充分准备,熟悉庭审流程。庭审中认真对待法庭调查环节,如实陈述事实,积极配合核实证据;在法庭辩论时,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依据;行使好最后陈述的权利,真诚表达自己的想法。
(二)若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等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准备好上诉材料阐述理由。检察院认为判决有误也应及时抗诉。
(三)对于已生效判决、裁定,若发现确有错误,相关人员可收集证据,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向有权机关提出重新审判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