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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担保,配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担保,配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在公司经营期间为了使公司资金得以周转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或个人借款的行为就会导致公司债务的形成。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2024-02-23 01:44:38 已帮助27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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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担保,配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担保,配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
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三种形态:
1、担保股东及其配偶共同签署连带担保或配偶未签署但事后追认;
2、虽未经另一方签名或事后追认,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虽不属于以上两种形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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