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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可不可以将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

1、发包单位不可以把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
2、尽管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3、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再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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