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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售商品商标被抢注

在售商品商标被抢注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2024-03-05 18:10:41 已帮助39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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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售商品商标被抢注
(1)异议(申请中商标):

在国内发现他人抢注商标商标权人可以在该商标三个月的异议公告期内对其提出异议。

可以基于恶意或拥有在先相同/近似商标提异议;

(2)撤销(已注册商标):

中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是避免商标资源浪费的有效救径。

针对注册满三年的抢注商标,该途径也是国内商标权人应当熟练使用的反对方式之一;

(3)无效宣告(已注册商标):

在留存有证明抢注商标属恶意注册的前提下或是商标权人有合法在先权利的情况下,企业可以直接提出无效申请。

比如说,提供与抢注人存在商业往来关系的书面证明文件、驰名商标证明文件等。

证明抢注的书面证据充分的话,往往不难撤掉明显恶意抢注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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