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无权参与父母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主体仅限于夫妻双方,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行为,子女无论婚生与否均不参与分割。
1.离婚财产分割的对象始终是夫妻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此处的分割仅在夫妻二人之间进行,子女不享有分割该财产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但该权利范围不包含分割父母离婚财产。两者同等的权利主要体现在被抚养、继承等方面,例如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支付抚养费,直至其成年或具备独立生活能力。
3.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会通过抚养费制度得到保障。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需负担其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该费用的确定会结合父母的财产状况与子女实际需求,但并非通过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