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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放学的路途挨打了,学校有职责吗

1、学生在放学路上打架学校没有责任。在校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或者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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