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阶段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后,若符合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不符合则七日内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所以立案的时间最多为七天。
(二)审理阶段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从立案起算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三)上诉阶段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期十五天,不服裁定上诉期十天。二审对判决上诉案件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上诉案件立案起三十日内作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