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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的土地如何收取闲置费用

超出约定的动工期满一年未开发的,可征收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的,可无偿收回使用权。具体闲置费由土部门按规定计算。
①已签土地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为:
1、经营性房产用地,为出让金总的1.2%;
2、建设用地为让金总的0.8%;
3、工业设施用地为出让金总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总额不超出让金合同总的20%。
未签土地出让合同或未办划拨用地手续,按各地规定征收,计征时间不超24个月。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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