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合同可能存在可撤销情形,如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有过错方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二)对于合同有效成立后,出现约定或法定解除事由时,要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合同。若合同已履行,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