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持抚养现状。判决不准离婚后,婚姻关系仍存续,孩子的抚养现状一般保持不变,父母双方应继续共同履行照顾孩子日常生活、提供教育资源等责任。
(二)主张抚养费权利。若一方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以子女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
(三)协商或诉讼变更抚养方式。若双方矛盾激化影响孩子成长,可先分居并协商确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时,可单独就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孩子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