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额
出资购房的,如果
房产证登记了男方自己的名字的,则房产认定为男方的
个人财产,归男方自己所有;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产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至于怎么分,可以由夫妻二人自行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均等
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