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的
证据可以做为证据。可以因婚外情提起
离婚,但是如果是
诉讼离婚,以婚外情为由
起诉的不一定会
判离,如果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能证明另一方有法定
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证据的,人
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