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损害事实发生时,除医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外,还可收集受伤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补充证据,增强证明力。
(二)证明因果关系,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监控视频,相关的报警记录、鉴定意见也能辅助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关联。
(三)证明损失情况,医疗费票据要注意保留完整,误工证明最好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护理协议和费用支付凭证要保证真实有效,伤残鉴定要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四)证明责任划分,可从现场情况、双方过往行为等方面收集证据,如现场的交通标志、双方的沟通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