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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抚养权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优先考虑。但是,有个限制条件是子女为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随母方生活的。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各种情形的归属安排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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