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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建设部关于继续做好1998年国家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实施工作的通知》
二、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过去的三年中,在各级政府及建设部门的认真组织下,国家安居工程的实施充分体现出其政策性、示范性作用,推动了房改,推动了住宅建设,要将国家安居工程实施中一些成功经验,进一步推广到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中去。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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