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守约方要及时收集因对方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证据,如生产停滞的费用凭证、预期利润的计算依据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二)若合同有违约金约定,且认为约定合理,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按约定支付。若觉得约定过高或过低,可准备好实际损失的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