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中女方提出离婚,分娩后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法律出于对子女利益及女方特殊生理时期的考量,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1.女方在离婚过程中,应主动主张抚养子女的权利,并准备能证明自身具备抚养能力的材料,比如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适合子女居住的环境说明等,以此巩固自身抚养优势。
2.男方若想争取抚养权,需收集女方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的证据,例如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通过这些证据向法院说明由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
3.双方应优先尝试协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及金额等内容。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