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处理民事住院赔偿时,要妥善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此作为确定医疗费的依据。
(二)计算误工费时,需明确误工时间和自身收入状况,可准备好工作证明、收入流水等材料。
(三)确定护理费,要了解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保留好相关协议或证明。
(四)收集好交通费的票据,证明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
(六)让医疗机构给出关于营养费的专业意见,结合自身伤残情况确定营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