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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