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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方式

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方式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2024-02-20 05:02:59 已帮助26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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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方式
1.明确了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实现创仿平衡,实现药品的可及性,即一方面要保护药品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新药研发,另一方面也为了促进高水平仿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六条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就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也就是说,专利法在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外,还同时赋予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类案件进行行政裁决的权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内部职能设置,上述行政裁决案件的具体审理部门可能是知识产权保护司或者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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