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问的
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在跨界损害案件中,不论起源国是否有过失,只要对他国造成了损害,起源国就要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2、首先,起源国因进行不符合国际法的活动而造成跨界损害时,必须对受害者承担严格责任,不能予以免除。
3、其次,起源国对有关国际法不禁止行为所引起的跨界损害,一般也要承担严格责任,因为国家在行使利用本国资源的主权权利时,负有不得损害国外环境的义务,这已经成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这是我国《
民法典》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