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如协议只是简单约定“
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
抚养;财产已分割,双方对此无异议,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种协议一旦
发生纠纷由于争议较大,一般的解决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二、
子女抚养费及探望权的约定,一般建议可以约定
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或独立生活为止;而对于探望权的约定,一般建议约定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权的,没有
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一次为由
起诉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三、协议中约定给付金钱义务的处理,一般建议约定给付义务的同时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如“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