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债务人变更或追加的范围是什么

债务人变更或追加的范围是什么

债务人变更或追加的范围是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1 18:13:51 已帮助230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债务人变更或追加的范围是什么
1、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
2、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
3、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
4、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
5、作为债务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清偿债务的,设立该组织的公民或者企业法人;
6、作为债务人的法人依法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其清算人或者负有清算义务,以及无偿占有或者接收其财产的第三人;
7、作为债务人的机关法人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其职权无国家机关行使的,撤销它的机关;
8、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依法转让的受让人;
9、债务人被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权利人的,该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10、对被执行的企业法人投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投资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