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先明确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通常应前往该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去经常居住地法院。
(二)当合同对履行地点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也确定不了时,看谁是接受货币一方。出借人要求还款,出借人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借款人主张出借人未按约定提供借款,借款人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