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需明确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二)确定月工资标准,是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计算,补偿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三)企业破产时,要将此经济补偿列入破产财产优先清偿范围,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后优先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